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科研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19年度市教委科技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已达研究期限应结题尚未结题的项目;
(二)已到研究期限应结题的项目,如本次未达到结题条件,需申请延期结题,请提交纸质版《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每个项目可申请延期1次,延长时间不超过1年。
二、结题材料要求
(一)结题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项目结题验收证书、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申报书、项目合同书、研究成果附件(包括论文、著作、专题报告、专利证书、获奖证明等)以及其他反应项目成效的材料。
2、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果成果附件材料过多可单独装订。每项内容之间请用彩色纸做间隔,并增加目录,便于专家评审时查找。
(二)附件材料要求
研究成果必须是在项目研究期内取得的成果;项目研究发表的成果,应标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资助项目(项目编号)〔Supported by XX projec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research program of Chongqing Education Commission of China.(No……)〕”。
三、时间安排
2019年11月11日(星期一)前将装订成册结题材料一式五份和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科技部606室,对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qwlxyky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验收时间安排在11月下旬,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 东 姚昱岑
电 话:49891752 49891793
科研处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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