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教职工:
为适应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全面实施,加强税务监管和税务服务,接永川区税务局通知,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必须完善个人相关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二级单位搜集所在单位人员相关信息,并填写附件相关信息。
2、人员信息表填写无误后,于2018年12月14日前电子版报恪勤楼120王晓燕老师处。
3、信息表中标红信息必填且务必填写正确。
4、表格格式不得改动,表格命名格式:人员信息表-所属部门。
5、因未完善个人相关信息,导致无法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由个人自行申报。
特此通知
资产部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