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7〕117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关于开展2017年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改发〔2017〕5号)精神,结合《重庆文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办法》(重文理人〔2013〕22号)和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7年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本次申报评审工作是指教师系列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须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其任职年限计算到2017年12月31日止。
二、申报评审要求
(一)近3年,考核结果有不称职(或不合格)者,不能申报。
(二)申报条件按《重庆文理学院讲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重文理人﹝2013﹞37号)执行。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按《重庆文理学院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要求的通知》(重文理人﹝2017﹞23号)执行。
(四)其他要求按上级文件和《重庆文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办法》(重文理人﹝2013﹞22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中,符合《重庆文理学院讲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重文理人﹝2013﹞37号)第一条“申报基本条件”、第二条“教学科研基本条件”,且硕士工作满3年、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8年的,学科评议组可以直接向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推荐。各学科评议组必须对所有推荐人选排序。
(五)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六)申报人员要对个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负责。凡出现学术不端行为者或提供虚假材料者,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延迟3~5年申报;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取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
三、申报评审安排
1. 12月4日-12月5日,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1)申报人员填写《重庆市普通本科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见附件1,A4纸张,一式3份)和《重庆市普通本科院校教师系列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见附件2,A3纸张,一式28份,左边请留足装订位置),同时提交表中所涉及到的所有业绩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在审核后返回),包括所有学术成果、获奖证书、课堂教学情况、教学工作量情况、教学效果等与教学有关情况证明、职称外语考试成绩等。
(2)申报人员将上述材料装入自备的档案袋中,同时填写《重庆市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3)并将其粘贴在档案袋上。
(3)所有科研成果和教学业绩的真实性须经科技部和教学部审验,申报人员应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科研成果检验信息清单》(见附件4)和《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科研、教改项目检索清单》(见附件5),同时提交拟审验科研成果的电子版(在“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下载PDF格式)。
所有申报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学科组秘书处(具体名单附后),评审表、公示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拟提交审验的成果电子版及清单由学科组秘书于12月5日18:00前统一提交到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科(恪勤楼315办公室)。
2. 12月6日—12月8日,申报材料审验及公示。
由职改办、教学部、科技部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业绩条件进行审验,同时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申报人员接受全校教职员工和社会监督,任何人对申报人员的情况存在异议,均可以实名的方式提出并由学校进行核查。凡是申报材料有异议并被核实,或者职改办、教学部、科技部审验未通过者终止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 12月6日—12月8日,材料审验情况反馈。对申报材料存在异议或未通过审验的申报人员进行情况反馈,相关人员可以在此期间申请复核1次。
4. 12月11日-12月13日各学科组评议,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学科组安排。
5. 12月14日-12月15日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
6. 12月18日-12月20日拟通过评审人员公示。
四、其他事项
1. 学校采用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AMLC)进行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审验,请各位申报人员对自己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 在提交申报材料给学科组秘书之前,请自行到财务处缴纳评审费: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号)相关规定,中级资格评审费每人240元。收据复印后交学科组秘书备案。
3. 为保证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学校将于11月30日中午13:00点在知津楼一阶举行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培训会,请拟申报人员和学科组秘书(名单附后)按时参加。
4. 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中级岗位聘任按照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和校长办公会通过的中级岗位聘任方式执行。
5. 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本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且硕士工作满3年、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8年的,于2017年12月5日向学科评议组申报中级待遇资格,经学校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确认后,从次月起,校内绩效工资享受专业技术10级岗位待遇。
6. 请各学科组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做好相关准备,以保证今年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若有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相关的其他问题,请联系校职改办。
联系电话:49891713,联系人:高一文、冯 英。
特此通知
重庆文理学院职改办
2017年11月27日
2017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各学科组秘书名单
序号
学科组
秘书
办公室
联系电话
1
数学
陈晓东
知津-C305
49891820
2
思想政治教育
李春花
知津-C203
49891880
3
信息科学技术
秦福建
知津-C104
49891302
4
生物与农学
刘 静
星湖励德楼206
18996418257
5
化学与化工
李国强
B区格物楼C403
15922946827
6
物理学
曾令刚
B区格术楼C303
61162802
7
马克思主义理论
霍 波
恪勤楼413
18523362787
8
管理经济学
林 锐
B区格物楼C602
13983800684
9
教育心理学
胡春梅
知津-C404
49891860
10
中国语言文学
郭丽君
知津-B519
18323090539
11
体育学
王 勇
知津-C501
49210221
12
外国语言文学
杨丽丽
B区格术楼C605
68982(短号)
13
美术学
周 丁
逸夫楼美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49418512
14
音乐学
隋剑飞
星湖三教楼603
49681235
15
社会科学综合组
冯 英
恪勤楼315
49891713
16
自然科学综合组
冯 英
恪勤楼315
49891713
17
非教师系列综合组
王 星
恪勤楼315
49891713
18
实验技术组
高 峰
知津-C101
49891553
附件:年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及申报条件
本文由http://www.crushuntilmadness.com/xxgk1/331.html原创,转载请备注出处谢谢配合!
下一篇:两步烧结法制备应用在极端环境下的多孔SiAlON陶瓷上一篇:会议通知_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