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理学院教学部
院教〔2018〕55号
关于做好2018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修改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16号)和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相关要求,现将2018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2018届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毕业生。
二、体检时间
2018年5月10-17日上午7:40-12:00。
三、体检医院、地点
永川区人民医院红河分院(地址:永川区汇龙大道375号)
永川区中医院(地址:永川区英井路2号)
四、体检费用
教师资格体检费170元。
五、具体安排
按照《体检安排表》(附件2)执行。
六、注意事项
1.检查前三天清淡饮食、勿饮酒;
2.体检前晚20:00后禁食,可饮少量水。检查当天体检前不吃东西不喝水;
3.体检当天停止晨练;
4.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在检查时请向医生说明病情及服药的名称及携带药物备用;
5.体检完后请将体检表交于前台;
6.体检前自行填写《重庆市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1),并在相应位置粘贴小二寸证件照,必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张贴的照片和网上提交的电子照片同底;
7.双面打印“重庆市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填写规范。学校填:重庆文理学院;申请资格种类见附件2;完善表头信息(姓名、年龄、性别、婚否、民族、籍贯、现住所、联系电话等信息); 并用铅笔在体检表右上角填写:所在二级学院和就读专业名称(如学院:音乐学院音乐学);
8.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9.带上证件(身份证等);
10. 体检报告学校统一领取,体检后返校。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市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体检安排表。
教学部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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