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理学院教务处
院教〔2019〕123号
关于报送实验(实训)室等名称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因机构调整,为规范全校实验(实训)室等用房管理,请各二级学院对所辖实验(实训)室等门牌进行编排,同时拟定实验(实训)室、办公室等用房的中英文名称,于2019年10月31日前将《重庆文理学院实验(实训)室等名称汇总表》(见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cqwulab@126.com,纸质版签章后交实验室建设科(恪勤楼215室),联系电话:49891937。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文理学院实验(实训)室等名称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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